非法集資的定義與融資有什麼區別?

非法集資的定義與融資有什麼區別?


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實際上兩者性質和意義完全不同,不能混爲一談,大家應該瞭解這兩者分別是什麼以及這兩者的性質,讓自己能夠對犯罪能夠有清晰的辨別能力。現在,就跟着小編一起來了解非法集資的定義與融資有什麼區別?


非法集資與民間融資界定

民間融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前提下發生的借貸行爲,是爲了生產經營需要,解決資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爲;非法集資犯罪則是破壞金融秩序或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的刑事犯罪行爲,兩種行爲性質截然不同,決不能混爲一談。

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是區分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重要界限。公安機關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闡法釋理,形成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的共識,堅決防止將非法集資犯罪等同於民間借貸,堅決防止非法集資活動蔓延發展。

當前,以下六個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尤其要注意關注和防範。

一是民間借貸誘發的非法集資案件在一些地區或行業仍會高發。

從近幾年的發案情況看,民間借貸越是活躍,非法集資的案件越是高發。在當前企業融資需求旺盛、民間資金較爲充裕、社會投融資政策積極寬鬆,而相關規範引導不盡完善的環境下,民間借貸在一些地區或行業誘發非法集資案件的風險仍然較大。

二是一些中介機構參與非法集資,風險集聚。

目前社會上各種中介機構種類繁多、數量很大,但監管缺失或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無序發展、惡性競爭,助長了民間融資亂象,積聚了很大的非法集資風險。一些中介機構以高額回報爲誘餌非法吸收公衆資金,用於投資或轉借給他人,謀取不法利益,隱患很大,一些地方的風險已經集中暴露。

三是農業專業合作社類非法集資風險開始上升。

近年來全國農業專業合作社發展迅猛,在促進農村農業發展、農民致富方面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但有的農業專業合作社背離辦社宗旨,專門從事吸收農民資金和放貸等業務,甚至進行異地吸金和放貸,進行非法集資,直接損害了農民利益,影響農村發展與穩定,甚至可能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今年上半年全國各地已發生了10餘起農業專業合作社引發的非法集資案件。

四是網絡借貸誘發非法集資將成爲新的案件高發點。

近幾年網絡借貸迅猛發展,今年初以來更是火爆,新開設的p2p平臺數量和貸款規模也都迅速飆升,但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規範和規定,該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正快速積聚,應及時加強有效規範和引導,防止網絡借貸領域成爲非法集資“重災區”。

五是股權投資領域非法集資活動一直比較活躍。

今年股權投資領域非法集資新發案件雖有減少,但陳案風險很大。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50餘傢俬募股權企業涉嫌非法集資,涉案金額逾160億元,參與人數超過10萬人。

六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個別工作人員涉嫌非法集資風險顯現。

銀行業金融機構個別工作人員打着單位旗號、利用職務之便涉嫌非法集資,嚴重影響銀行聲譽和正常經營活動。儘管目前案件數量很少,但風險及影響不容忽視。

可以知道,非法集資是違法的犯罪的,民間融資是合乎法律要求的,是一種正當的在法律範圍內的行爲。請大家一定要多多瞭解,不要混淆了兩者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