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融資與非法集資有什麼區別

股權融資與非法集資有什麼區別
公司可以透過股權形式進行融資,股權融資是合法的。但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非上市公司不得透過公開廣告、宣傳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否則構成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而非法集資罪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一切符合非法集資罪基本特徵的行爲,即違反法律、法規,透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衆或者集體募集資金,都有可能被認定爲非法集資罪。如果謊稱進行股權融資,向社會公衆或者集體募集資金,最終沒有投向公司,而是非法佔有後大肆揮霍,就構成非法集資。
二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實施者的主觀方面,股權融資是爲企業發展募集資金,方法不對可能構成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而非法集資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投資目標,騙取財物。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條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可以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也可以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