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猥褻罪會通知親人嗎?
家人猥褻罪會通知親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猥褻罪應該怎麼進行認定?
關於猥褻罪的認定,一般從兩個方面來看:
(一)猥褻罪與一般猥褻
1、要將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爲與非強制性猥褻婦女兒童行爲區分開來,猥褻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爲,對於非強制性的猥褻婦女兒童行爲不能視作犯罪。
2、並非任何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爲都構成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猥褻罪對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爲亦視作爲犯罪。
3、猥褻行爲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褻罪與侮辱罪的區別
1、對象情況不同:猥褻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婦女爲對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婦女的行爲,是針對特定的對象實施的。
2、目的動機不同:猥褻罪一般是出於鬧事取樂、尋求精神;而侮辱罪一般是出於個人恩怨、嫉妒或報復,目的是貶損特定婦女的人格和名譽。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透過暴力或者脅迫,等其他的方式強制性的侮辱婦女,那麼將會有可能構成我們國家《刑法》當中的猥褻罪,在這種情況之下被採取強制措施之後,大多數情況下會通知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