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律師費是固定的嗎?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律師費是固定的嗎?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律師費是固定的嗎?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律師費不是固定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爲,或者是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行爲。公民個人資訊關係到每個人日常生活的開展、正常生活狀態的維持,不僅關涉個人名譽,同時影響個人的社會評價。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罪與非罪的認定

非法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本罪。如果偶爾開拆他人一次郵件,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等情節輕微的行爲,不宜作犯罪處理。這裏所謂的情節嚴重,依據有關司法解釋的精神通常是指以下情形:私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次數較多或數量較大的;私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從中竊取財物的;私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給國家集體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危害的;私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造成其他危害後果的。

(二)本罪與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區別

本罪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在主觀方面相同,客觀方面的犯罪手段也近似。但是,兩者的犯罪構成要件還是有明顯區別:

1、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只能是郵電工作人員;後者的主體雖然也可以是利用職務便利開拆或隱匿、譭棄他人信件的郵電工作人員,通常主要是郵電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公民。

2、犯罪對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對象既可以是信件,也可以是電報或其他郵遞物資;後者的犯罪對象則只能是信件。

3、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客體既包括郵電部門的正常活動和信譽,也包括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後者則僅包括公民權利。

(三)情節嚴重的認定

情節嚴重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客觀構成要件,也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重要標準之一。目前就該問題尚無立法或司法上的解釋,從學理解釋的角度來看,目前基本達成的共識是:情節嚴重一般包括出售、非法獲取、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數量較多、獲利數額較大以及公民個人資訊被非法提供、出售給他人後,給公民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或者嚴重影響到公民個人正常生活,或者被用於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等情形。

(四)本罪的處罰適用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公民的個人資訊和隱私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受到保護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以非法的手段對他人的身份資訊和隱私進行泄露的將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犯罪嫌疑人可以委託律師爲自己進行辯護和出庭,但是律師費需要雙方針對案件的實際情況充分協商,而並不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