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婦女兒童罪如何處罰判刑

拐賣婦女兒童罪如何處罰判刑

雖然社會在發展,思想在進步。但是,在偏遠山區還存在拐賣人口的現象。而且,這種現象還呈上升趨勢。那麼,拐賣婦女兒童罪如何認定?拐賣婦女兒童,造成別人家庭破碎,妻離子散。其惡劣影響也是不容小覷的。那麼,拐賣婦女兒童罪如何處罰?請看下文具體內容。

一、拐賣婦女兒童罪如何認定

1、本罪與介紹婚姻索取財物的界限

借介紹婚姻而索取財物,是指行爲人借爲男女雙方做婚姻介紹人的機會,向其中一方或雙方索取財物的行爲。借介紹收養而索取財物,是指行爲人借爲他人介紹收養的機會,向收養一方索取財物的行爲。又分拐賣婦女、兒童罪與上述兩種行爲,應當把握以下幾點:

(1)是否具有欺騙和違背婦女意志的情形。

(2)收取財物的性質不同。

(3)主觀目的不同。

2、本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一般情況下,拐賣婦女、兒童罪與詐騙罪很容易區分。但在實踐中,有的婦女與他人合謀,以介紹婚姻或者被“賣”的形式設定騙局,騙取買方財物後逃走,有的婦女甚至跟“收買”者生活相當長一段時間

區別這種形式的詐騙罪與拐賣婦女罪應主要把握以下兩點:

(1)犯罪目的不同。

詐騙罪的犯罪目的是騙取錢財;拐賣婦女罪的犯罪目的則是爲了出售婦女後獲得財物。

(2)客觀表現不同。

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爲婦女與他人合謀共犯,騙取他人錢財;拐賣婦女罪則是行爲人對婦女採取欺騙、矇蔽手段,將其賣給他人。

3、本罪的一罪與數罪的界限

根據本條的規定,犯罪分子在拐賣婦女、兒童的過程中,有下列情形的,應當作爲犯罪情節,不單獨定罪,而與拐賣婦女、兒童罪實行並罰:

(1)淫被拐賣的婦女。這裏的“姦淫”,不論行爲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脅迫等強制手段,也不論被害婦女是否有反抗行爲,都可以認定爲量刑情節,但不能單獨定罪。

(2)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二、拐賣婦女兒童罪如何處罰

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2、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3、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4、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5、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6、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7、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8、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透過上文,我們知道,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以上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由於時間限制,今天只能爲您介紹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認定和處罰標準了。如果您還想知道其構成要件、立案標準等問題的話,不妨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