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第二次吸毒必須兩年嗎?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第二次吸毒必須兩年嗎?

在當代這個社會,大家都知道的是,毒品的危害性很大,但是即使是這樣,還是有許多人選擇吸毒,並且上癮。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戒毒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很多人會有這樣的困惑,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第二次吸毒必須兩年嗎?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第二次吸毒必須兩年嗎

兩年是指強制隔離戒毒,這和第幾次抓沒必然聯繫,而是看你吸毒是否成癮,並且是否符合強制隔離戒毒條件。

吸毒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對吸毒成癮人員,在給予上述治安處罰的同時,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爲三年。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透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爲二年。

二、吸毒第二次被抓要判多久

吸毒第二次被抓到,可能面臨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認定吸毒成癮可以對其強制戒毒。

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

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第七十三條 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透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在這裏小編需要爲大家解釋一下,兩年指的是強制隔離戒毒的,因此這一點是和吸毒被第幾次抓沒有什麼一定的關係,與其相關的是看吸毒有沒有成癮,而且看是不是符合強制隔離戒毒的相關條件。還有什麼不懂的,可以到律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