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吸毒記錄幾年可以消除?

一、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吸毒記錄幾年可以消除?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吸毒記錄幾年可以消除?

吸毒不是犯罪,不會留下案底,但吸毒記錄以及相關處罰記錄是無法消除的。 吸毒人員只能取消動態管控,降低管控等級,需社會戒毒三年以上,也就是從最後一次被抓放出來三年以上了,纔可以派出所開具證明,然後去市禁毒委申請取消動態管控,由黃色管控等級變更爲藍色關注等級,這樣身份證資訊就不會報警了,對正常的工作生活會影響小很多。

兩年是指強制隔離戒毒,這和第幾次抓沒必然聯繫,而是看你吸毒是否成癮,並且是否符合強制隔離戒毒條件。

吸毒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對吸毒成癮人員,在給予上述治安處罰的同時,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爲三年。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透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爲二年。

二、吸毒第二次被抓要判多久

吸毒第二次被抓到,可能面臨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認定吸毒成癮可以對其強制戒毒。

1、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禁毒法》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透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在這邊小編需要首先給大家解釋的是,吸毒並不是一種犯罪行爲,儘管不被我們所提倡,因此吸毒是不會留下案底的。但是吸毒的會有相關的記錄,這一點是肯定的 ,當然我國關於吸毒人員的管理也有相應的系統,具體的可以向有關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