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關於非法行醫罪的處罰是什麼?

一、刑法關於非法行醫罪的處罰是什麼?

刑法關於非法行醫罪的處罰是什麼?

刑法關於非法行醫罪的處罰是: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刑法上對非法行醫的認定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爲。主要特徵如下(從犯罪的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的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四點分析):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醫療管理秩序和病員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爲了保障病人的身體健康得以恢復,國家規定了對從醫人員的資格考覈和執業批准條件等一套完整的制度。非法行醫違背國家的有關規定,並往往因不具備技術和設備條件等造成誤診、誤治,致使病人死亡或傷殘的嚴重結果發生。

(2)本罪在客觀方面必須具有違反國家有關醫療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即明知自己行醫的行爲是非法的,卻積極實施這種行爲。非法行醫實際上是無證行醫。

(3)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員。既包括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員,也包括雖具有醫生技術資格,但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員。即使過去曾取得過醫生執業資格,但後來被有關部門撤消的,也應屬於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員。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所謂故意,即行爲人對自己非法行醫的情況是明知的,也就是說,行爲人明知非法行醫的行爲是違反《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而爲之。

非法行醫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爲,不符合行醫資格的自稱醫生的人給他人看病救治很有可能會造成就診人的身體健康遭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損害,如果是造成就診人嚴重癱瘓甚至死亡的,非法行醫人員將會面臨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非法行醫是對他人身體健康不負責任的一種做法,呼籲羣衆積極舉報打擊這種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