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一、《民法典》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一)新《民法典》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

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爲一方婚前財產。

(三)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取消了“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這一規定。

(四)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二、什麼是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結婚前一方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財產歸其所有,除非書面約定,不會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

畢竟結婚是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終身大事。所以,大家還是應該對自己的婚前財產多一些瞭解纔是,還應該要好好的規劃婚前財產,這樣纔會擁有更美好的婚姻。

在當代的社會,涉及到婚前個人財產應當是屬於個人所有的,離婚的時候並不會將這一部分財產納入到夫妻共同財產來共同的分割,我們國家《民法典》對婚前財產的範圍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比如說婚前購買的房產和車輛等都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