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決定書是給誰的

《立案決定書》是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決定立案偵查時製作使用的決定類法律文書。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機關已經立案,案件進入偵查階段。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開展偵查活動的重要依據。製作完畢,標誌着公安機關對一個犯罪事實已經立案,可以採取有關強制措施和偵察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立案決定書是給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