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輕微傷可以立案抓人嗎?

一、根據法律規定輕微傷可以立案抓人嗎?

根據法律規定輕微傷可以立案抓人嗎?

根據法律規定輕微傷不可以立案抓人,受害人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或者羣衆打電話舉報,派出所在接受受害人的報案或者人民羣衆的舉報之後,往往就會出警到現場進行處理,然後會委託法醫鑑定部門進行傷情鑑定,如果鑑定傷情爲輕微傷,則案件屬於治安案件,公安機關會在傷情鑑定後的三天內抓人,抓人後在具體審問了解案件情況後,就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規定規定,對打人者處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和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不想治安拘留,打人者可以和當事人在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的調解下達成協議,賠償當事人的因爲傷情就醫的醫藥費、因傷造成的誤工費以及因傷產生的交通費、營養費等。只要能夠與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打人者就可以不必被拘留。

因此,輕微傷案件派出所一般會進行審問調解,如果涉案雙方達成協議,就可以將其釋放。如果雙方矛盾無法調解,達成不了協議,當事人可以要求對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和民事賠償。

也可以到法院直接訴訟要求賠償。而且,對於輕微傷案件,公安機關必須在三十天以內進行結案,對違法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並且公安機關在處理案件的同時要發函通知到該案件打人者的家屬。但是,一般來說,輕微傷屬於治安案件,屬於民事糾紛,大多數都是打架雙方進行試下調解達成賠償協議就行。

如果打人造成被害人輕傷及其以上的損害,則此時就會被認定爲故意傷害罪,這種情況下對打人者的處罰自然也會比較重。

二、輕微傷派出所怎麼處理

打架進派出所可能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被行政拘留、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要根據案件的情節判斷。如果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可能處以15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構成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責任。

有以下法律規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其他嚴重情節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在日常生活當中,如果侵害他人的身體,是屬於治安管理處罰的案件,如果說經過傷殘等級鑑定確定爲輕傷以上,將會按照我們國家《刑法》當中的故意傷害罪進行處罰,也就是按照三年以上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