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對妨害植物檢疫罪的立案規定

我國刑法對妨害植物檢疫罪的立案規定
律師解析:我國《刑法》對妨害植物檢疫罪的立案規定是:
行爲人非法處置因動植物防疫、檢疫需要被依法處理的動植物或者其產品,貨值金額二萬元以上的;
非法調運、生產、經營感染重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種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產品的;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
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