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法律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立案追訴。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於捏造的事實採取財產保全或者行爲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於捏造的事實作出裁判文書、製作財產分配方案,或者立案執行基於捏造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被採取民事訴訟強制措施或者受過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虛假訴訟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