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很少判詐騙罪會留案底嗎

公司涉嫌詐騙,員工如果不是直接責任人,沒有參與詐騙就不會有事,不構成犯罪就不會留有案底。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員工很少判詐騙罪會留案底嗎

該罪的基本構造爲:行爲人以不法所有爲目的實施欺詐行爲、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爲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