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時沒有立案的,超過規定的年限不追究,賭博罪的最高法定刑爲十年有期徒刑,其追訴期爲十年,則參與賭博構成犯罪的,經過十年後,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