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舉證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由原告人承擔。
第一百八十八條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1、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2、有明確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4、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爲造成的;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的寫法是怎樣的?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爲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爲什麼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公訴案件的定罪證據是由檢察院提供的,但是,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證據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屬自行提供。受害人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候,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律師在受理了案件之後,也可以幫助當事人收集跟案件相關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