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包括什麼

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包括什麼

我國最新出臺的刑事訴訟法包括了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簡易程序是相對於普通程序而言的,是針對於一些簡單的,爭議較小的民事案件或者行政違法行爲,往往會在當場就做出訴訟判決。那麼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包括什麼?下面由小編來爲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一、刑事訴訟中簡易程序的特點:

1、只適用於刑事案件的第一審程序;

2、簡易程序只適用於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必須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無異議;

3、簡易程序是對第一審普通程序的相對簡化;4、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中被告人自願認罪,並對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決。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二、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包括什麼

簡易程序是對第一審普通程序的簡化,設定簡易程序符合當今世界各國刑事訴訟立法的趨勢,對於及時懲罰犯罪,提高辦案效率,都有重要意義。當然,適用簡易程序,首先還是要保證刑事案件的審判質量,不能爲了簡便、省事而將不應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簡易程序審理。爲此,刑事訴訟法對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必須符合以下三條規定: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2、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

3、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無異議

下列情形之一,不適用簡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

4.其他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理由。

上文就是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的詳細介紹。從中可以看出,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是對刑事訴訟法普通程序的簡化,適用於證據比較充分的案件,同時也有利於辦案程序的簡化;另外,簡易程序必須按照刑事訴訟案件的規定程序進行,以維護訴訟雙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