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提起公訴的規定有哪些

提起公訴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爲需要補充覈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刑訴法提起公訴的規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