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流程及時間是怎樣的?

一、刑事案件流程及時間是怎樣的?

刑事案件流程及時間是怎樣的?

一般七個月之內結束。

1.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和時間如下,立案偵查的階段,公安機關對相關事實進行取證和調查。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時間,但嫌疑人拘留的時間不能超過七個月。在審查起訴的階段,檢察院審查公安機關的證據、事實是否充分,不足的可以退回。該階段的期限爲三十日,經過批准後可以適當延長。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二、刑事案件一般多長時間結案?

最長六個月可以結案。

1.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一般刑事案件,結案時間或者說判決下達的時間大約爲6個月左右。特殊情況下,也就是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經過相應調查取證和審查程序,有可能不足六個月就提前結案,這兩種情況下嫌疑人都沒有被定罪量刑,不會留下前科劣跡。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三、二審改判的機率有多大?

如果沒有新的證據,改判機率不大。

1.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度,意思是二審就是終審,不可以再上訴。對於案件二審的改判機率有多大,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那麼二審改判的機率並不大。只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二審改判的機率纔會大大提高。且如果對於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案件,如果要上訴,一般二審法院會駁回其申請。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二)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三)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四)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

一般的刑事案件,七個月之內可以結案,二審是終審判決,二審如果沒有新的證據可以指明的話,能夠改判的機率也是比較很小的,如果還是不服判決,可以申請上一級檢察院來向法院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