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裏的親屬中近親屬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裏的親屬中近親屬有哪些?

近親屬在日常生活中定義一般都比較模糊。但在法律意義上,必須對其明確約定。所以,我國給類法律都依據不同的約束內容對其進行了本領域範圍內的規定。其中就包括刑事訴訟法、那刑事訴訟法裏的親屬中近親屬有哪些?有關解答將會在下文中給出。

什麼是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調整的對象是公、檢、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揭露、證實、懲罰犯罪的活動。它的內容主要包括刑事訴訟的任務、基本原則與制度,公、檢、法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和相互關係,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權利、義務,以及如何進行刑事訴訟的具體程序等。2012年3月,刑訴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尊重保障人權寫入刑訴法,貪官外逃將人財兩空。2012年9月25日,全國刑法學術年會在鄭州舉辦,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將新增刑事和解程序。

與刑法關係:

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關係是程序法和實體法的關係,刑事訴訟法屬於程序法,刑法屬於實體法。刑法規定了犯罪與刑罰的問題,是刑事實體法;刑事訴訟法則是規定追訴犯罪的程序、追訴機關、審判機關的權力範圍、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以及相互的法律關係,是刑事程序法。程序法是爲實體法的實現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獨立的品格。刑事訴訟法規範涉及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的分配關係,直接關係到公民的自由、財產等各項權利的實現程度。伴隨着訴訟民主化的發展歷程,刑事訴訟程序發生的變化更大,承擔不同訴訟職能的國家機關之間也存在職責分配的變化。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程序內容是在不斷的變化中走向程序正義,引導刑事程序法治的實現。中國刑事訴訟法的內容在科學化、民主化方面仍有待發展,以適應不斷提升的人權保障的需要。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都以懲罰犯罪、保護人權、維護社會秩序、限制國家公權爲目的,刑法是在靜態上對國家刑罰權的限制,而刑事訴訟法則是從動態的角度爲國家實現刑罰權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限制,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構成了刑事法的整體內容。

《刑事訴訟法》中的近親屬: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近親屬的出庭佐證特免權規定:

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中對爭議許久的證人出庭和證人的權利保障問題也出臺了新的規定,刑訴法的近親屬出庭作證有特免權制度對長期以來,我國在證人制度中實行的是強制作證主義,法律規定如實作證是任何一個知曉案情的公民的義務,不如實提供證據被視爲妨礙司法機關辦案的行爲,甚至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如在《刑事訴訟法》第48條中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第 84 條第 1 款:“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簡而言之,刑事訴訟法中對於近親屬進行的規定廣泛適用於刑事訴訟領域。尤其在需要近親屬等人員出庭作證時影響很大。只有把握好一定的近親屬範圍,執法人員纔會對相關案件作出公平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