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一萬元符合立案標準嗎

受賄一萬元符合立案標準嗎
受賄一萬元不立案。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構成行賄罪中需要滿足爲他人謀取利益之要件,而該要件的成立需國家工作人員收受他人賄賂滿3萬元。
1萬元未達到該數額,故不構成行賄罪,公安機關不予立案,但是對於多次受賄未處理的,累計計算受賄數額,受請託之前收受的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應當一併計入受賄數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爲他人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實際或者承諾爲他人謀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體請託事項的;
(三)履職時未被請託,但事後基於該履職事由收受他人財物的。
國家工作人員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級關係的下屬或者具有行政管理關係的被管理人員的財物價值三萬元以上,可能影響職權行使的,視爲承諾爲他人謀取利益。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爲他人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實際或者承諾爲他人謀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體請託事項的;
(三)履職時未被請託,但事後基於該履職事由收受他人財物的。
國家工作人員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級關係的下屬或者具有行政管理關係的被管理人員的財物價值三萬元以上,可能影響職權行使的,視爲承諾爲他人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