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審查起訴量刑法律意見書的主要結構是什麼

詐騙罪審查起訴量刑法律意見書的主要結構是什麼

一、詐騙罪審查起訴量刑法律意見書的主要結構是什麼?

1、首部,標題

在文書頂端居中標明“法律意見書”字樣。

2、致送單位(或人)的稱謂

在標題的下一行頂格寫明接受文書的單位名稱或人的名稱。如:“××有限責任公司”“尊敬的××國××××先生(女士)”“××董事長”等。

3、說明解答內容的緣起和依據

要求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麼內容,即就提出的什麼問題予以答覆,這是法律意見書的開頭部分。

4、正文

這部分是法律意見書的主體部分。正文透過法律、法規來詳細解答詢問人所提出的問題。一般而言,這一部分需要進行嚴密的論證,科學的分析,從而給詢問人一個圓滿的答案。正文的內容既可單列一項,就問做答,也可以分爲若干個問題,用分題標號形式一一作答,具體如何寫,要根據詢問人所提問題的多少來決定。

5、結尾

正文寫完之後,一般應另起一段,用幾句話對所述問題進行總結,加以概括,起到歸納全文的作用。最後在文末右下角寫出律師的工作單位、職務及姓名,並註明製作日期。

6、附件

法律意見書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後列出附件名稱,並編好順序。

二、審查起訴的內容

(1)犯罪嫌疑人身份狀況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職業和單位等;

(2)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認定犯罪性質和罪名是否正確、有無法定的從重、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動中的責任認定是否恰當;

(3)證據材料是否隨案移送,不移送的證據的清單、複製件、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檔案是否隨案移送;

(4)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5)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6)是否屬於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7)有無附帶民事訴訟;對於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受到損失,是否需要由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8)採取的強制措施是否適當;

(9)審查活動是否合法;

(10)與犯罪有關的財產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凍結並妥善保管,以共覈查。對被害人合法財產的返還和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儲存的物品的處理是否妥當,移送的證明檔案是否完備。

人民檢察院在製作公訴意見書的時候,也會適當的考慮辯護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製作的量刑法律意見書的,不過,法律意見書其實只能起到參考性的作用,而且等到開庭以後,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師可能還需要重新向法院遞交一份關於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