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期限是多久?

一、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期限是多久?

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期限是多久?

1、審查起訴時間,1個月;

2、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改變管轄的,改變後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4、退回補充偵查,以兩次爲限,每次1個月;

5、補充偵查完畢移送審查起訴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二、檢察院審查起訴要查清哪些內容?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以下內容:

1、事實清楚

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查明犯罪事實、情節,是正確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是正確定罪量刑的依據和基礎。

2、其他責任

人民檢察院追訴犯罪應當客觀、全面,因此,在審查起訴時要注意審查有無遺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實,就必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對共同犯罪案件要查獲所有實施犯罪的人。

3、是否追責

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檢察院的職責之一,因此,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案件時,必須查明犯罪嫌疑人有無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刑事訴訟法對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作了明確的規定。

4、偵查合法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過程,也是對偵查工作進行法律監督的過程。因此,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審查時,要注意審查偵查人員的偵查活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特別要查明在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詢問證人的過程中是否有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情況。一旦發現偵查活動中有違反法律的行爲時,應當及時提出糾正意見。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司法實踐中,刑事案件到檢察院手中,標誌着審查起訴階段開始,根據刑訴法規定,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月,審查完畢後,檢察院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在這個期間,如果檢察院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的時間不納入審查起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