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公開審理?

刑事訴訟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公開審理

刑事訴訟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公開審理?

也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須公開審理的,法律規定了一些特殊情況,符合這些特殊情況的人就能申請自己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審案件的審理應當以公開審理爲原則,但是如果案件內容中會涉及到國家的祕密的,公開審理會影響國家安全等,不得公開審理。如果案件會涉及到個人的隱私,我國法律對於個人隱私是嚴格保護的,每個人都有一塊地方不想爲他人知曉,我國法律保護個人隱私,因此不得公開審理。

以上的兩種情況,只要哪件審理內容會涉及國家的祕密或者是個人的隱私,就一律不公開審理,不需要當事人申請。

第三種情況就需要當事人申請,並且需要法院准許了,如果審理的案件會涉及到某公司的商業祕密,因爲商業祕密的特殊性,法律准許涉及商業祕密的刑事案件申請不公開審理。

講到這裏,很多人會想要了解對於未成年人案件審理,法院有沒有特殊規定。答案是有的,如果某案件開庭審理,被告的是還沒有到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法律從未成年的年齡階段特點以及未來發展考慮,決定對於未成年被告人案件,一律不得公開審理,不必經過申請。但是因爲未成年人不能很好地爲自己辯護,所以允許未滿十八歲的被告人的學校有代表出席,但是需要經過他們父母的同意。

總的來說,在刑事訴訟中,案件內容涉及到國家的祕密、個人的隱私以及被告人尚未滿十八歲的案件,都是一律不公開審理,但是如果是案件內容會有商業的隱私,如用戶資料、公司數據等重要商業內容的,經過申請,法院是可以允許不公開審理的。其他不符合上述四種情形的,應當遵循公開審理的原則公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