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委託怎麼寫

提起自訴應當提交刑事自訴狀;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的自訴狀。自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自訴人(代爲告訴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繫方式;
2、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
3、具體的訴訟請求;
4、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狀時間;
5、證據的名稱、來源等;
6、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對兩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訴的,應當按照被告人的人數提供自訴狀的副本。受理。對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決定立案,並書面通知自訴人或者代爲告訴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第二百六十二條 控辯雙方的訊問、發問方式不當或者內容與本案無關的,對方可以提出異議,申請審判長制止,審判長應當判明情況予以支援或者駁回;對方未提出異議的,審判長也可以根據情況予以制止。

刑事自訴委託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