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二審期間自訴人同意撤訴該如何處理?

重婚罪二審期間自訴人同意撤訴該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重婚罪二審期間自訴人同意撤訴的處理:
1、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重婚罪二審期間的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同意撤訴的,可以取消對該案的審理,釋放這類案件的違法人員。
2、辦案單位需要根據規定,確認當事人的決定,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撤回對被告人的指控。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