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罪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內容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實踐中,認定是否構成此罪,可以從構成要件入手分析。那麼濫用職權罪構成要件是怎樣的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爲你做詳細介紹。

濫用職權罪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內容

一、濫用職權罪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內容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濫用職權,是指不法行使職務上的權限的行爲,即就形式上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般職務權限的事項,以不當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實施違反職務行爲宗旨的活動。

(1)首先,濫用職權應是濫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一般職務權限,如果行爲人實施的行爲與其一般的職務權限沒有任何關係,則不屬於濫用職權。

(2)行爲人或者是以不當目的實施職務行爲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實施職務行爲;在出於不當目的實施職務行爲的情況下,即使從行爲的方法上看沒有超越職權,也屬於濫用職權。

(3)濫用職權的行爲違反了職務行爲的宗旨,或者說與其職務行爲的宗旨相悖。濫用職權的行爲主要表現爲以下幾種情況:一是超越職權,擅自決定或處理沒有具體決定、處理權限的事項;二是玩弄職權,隨心所欲地對事項作出決定或者處理;三是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或者說任意放棄職責;四是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不正確地履行職責。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各級行政機關和各級司法機關,因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中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行爲人明知自己濫用職權的行爲會發生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二、濫用職權罪的處罰是什麼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徇私舞弊犯濫用職權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乃是其依法行政,爲人民謀福利的具體過程。但是該罪嚴重干擾了這一過程。而在對濫用職權的行爲進行認定的時候,如果並不滿足法律中關於濫用職權罪構成要件中規定,則此時自然無法成立此罪。另外,也需要實際考慮到該罪的立案標準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