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0萬元判什麼罪

挪用公款10萬元判什麼罪
行爲人挪用公款十萬元涉嫌挪用公款罪,根據司法解釋規定,10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情形,依法應該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如果這10萬元屬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的款物,則會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