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是否可以假釋?

職務犯罪是否可以假釋?

在生活中,有許多官員會利用私權貪污,徇私舞弊或者濫用職權爲自己牟取利益,這種行爲是不符合法律規定得,也不是一個黨員應該做出的事情,職務犯罪的官員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刑法對於職務犯罪的定義和處罰都有明確的規定,下文對職務犯罪是否可以假釋這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回答。

一、職務犯罪是否可以假釋

職務犯罪能否假釋要看是不是滿足假釋的條件,滿足就可以假釋。假釋要滿足以下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3年以上,纔可以適用假釋。適用假釋也有例外情況,指的是國家政治、國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嚴重疾病或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假釋在我國刑法中是一項重要的刑罰執行制度,正確地使用假釋,把那些經過一定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必要繼續關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會上進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勵犯罪分子服從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復歸社會,有利於化解消極因素爲積極因素。

二、職務犯罪包括哪些 

職務犯罪包括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三個方面。

貪污賄賂犯罪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等。

瀆職罪包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枉法追訴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員罪等。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包括刑訊逼供罪等。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

作爲一種特殊類型的犯罪,職務犯罪是國家工作人員濫用權力、褻瀆權力的表現,是嚴重的腐敗形式。職務犯罪嚴重侵害國家機關的管理職能,影響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壞由此產生的種種社會關係,敗壞政府的威信,損害公衆利益,具有嚴重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