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傷和輕微傷區別

第一致人輕微傷的觸犯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爲人不會住監獄。行爲人承擔的只是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一般是按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進行賠償,比如說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損失。行政責任一般是公安進行拘留或者罰款,拘留時間最長不超過十五天。第二致人人輕傷的是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監獄執行。所以說致之人輕傷和輕微傷最大的區別就是是否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人致輕傷是屬於故意傷害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傷和輕微傷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