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人犯罪能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嗎?

聾啞人犯罪能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嗎?
律師解析:又聾又啞的人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我國生理缺陷是影響我國刑事責任的因素之一,我國刑法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因此,如果由於生理缺陷導致行爲人辨認和控制能力下降進而導致犯罪發生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於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情節、後果以及聾啞人或者盲人犯罪時的控制能力程度決定從輕的幅度。
(1)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2)聾或者啞的人,或者視力、聽力存在嚴重障礙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3)故意利用其殘疾身份犯罪的,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可不予從輕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九條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