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絕密、機密的檔案、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絕密、機密的檔案、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