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患者犯罪是否能夠量刑呢

精神病人犯罪要不要判刑,應當區分情況。
精神病患者實施的犯罪,因爲沒有責任能力所以無法追究刑事責任,當然也有特殊情況。
對不同的精神病人所承擔的刑事責任有所不同根據《刑法》規定,對於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若實施了《刑法》規定的危害行爲,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這是因爲精神病人的危害行爲,缺乏犯罪構成的主觀要件,精神病人由於不具有辨別是非、判斷善惡以及對自己行爲的控制能力,他對自己的行爲,就談不上故意或過失,沒有主觀上的罪過。
但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精神患者犯罪是否能夠量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