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20張以內銀行卡會怎麼判?

倒賣20張以內銀行卡會怎麼判?
律師解析:倒賣20張以內銀行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具體如何判刑依照其具體情節,以及情節嚴重程度等來處理。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標準:
1、構成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應予立案追訴:
1、明知是僞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
2、明知是僞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累計在十張以上的;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累計在五張以上的;
4、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5、出售、購買、爲他人提供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之一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僞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僞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爲他人提供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