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判決書後如果判處緩刑的,下判決的當天就會釋放,在規定的時間內去居住地報道接受緩刑考驗就行。如果判處的不是緩刑而是實刑,如果出現符合監外執行的條件,那麼就可以直接辦理監外執行。【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