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的主刑有哪些

刑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刑罰分爲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條規定主刑的種類如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管制的期限爲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除透過死緩減刑和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外,爲六個月以上是十五年以下。

刑法規定的主刑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