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制。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3年。
2、拘役。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1年。
3、有期徒刑。期限爲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20年。
4、無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1、管制。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3年。
2、拘役。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1年。
3、有期徒刑。期限爲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20年。
4、無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