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既遂刑事責任怎麼樣追究?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既遂刑事責任怎麼樣追究?
律師解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既遂的刑事責任追究,具體包括兩點:
1、一般情況下,構成犯罪的,追究的刑事責任是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2、如果罪行重大或者是犯罪首要分子的,追究的刑事責任是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