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變造金融票證罪一般會怎麼判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自然人犯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變造金融票證罪的具體表現爲:
(一)僞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僞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僞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檔案的;
(四)僞造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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