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法院對爲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既遂的處罰:應當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本罪是指爲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非法提供國家情報的行爲。構成該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爲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