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期限有什麼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管制規定爲主刑的一種,由人民法院判決,公安機關執行。管制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併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雖然比拘役長,但由於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剝奪人身自由。從性質上講,管制仍輕於拘役。

管制的期限有什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