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着手實施行爲就是犯罪的既遂。律師解析:着手實施行爲就是犯罪的既遂。“着手”,是指行爲人已經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範裏具體犯罪構成要件中的犯罪行爲,是犯罪預備形態與犯罪未遂形態的區分標準之一。認定犯罪的“着手”,須遵循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可以透過以下方法來確定犯罪是否着手:1、考慮實行行爲是否已有明確的犯罪意圖。2、考慮實行行爲是否實際接觸或者接近犯罪對象。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二條爲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