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輕微傷怎麼判

尋釁滋事輕微傷怎麼判
律師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行爲人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