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怎麼判刑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是指在戰時製造謠言、宣揚失敗情緒、擴散各種危害作戰利益、蠱惑軍心、擾亂軍心的流言蜚語,使部隊喪失作戰能力的行爲。犯該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條戰時造謠惑衆,擾亂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怎麼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