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週歲販賣毒品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的人販毒應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的人如果有販毒行爲,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十四周歲的人如果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等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爲的,也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一般不會被判處死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多少週歲販賣毒品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