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新罪如何進行並罰

在再犯新罪的情況下實行並罰計算刑期的時候,應當從前罪判決決定執行刑罰中減去已經執行刑罰,然後將前罪未執行的刑罰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並罰,決定執行的刑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條,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再犯新罪如何進行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