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高利轉貸罪的違法所得

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爲。刑法條文中沒清楚寫出實際所得利息或要扣除銀行利息的。從一份上海檢察日報上一文:構成本罪所要求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實際上就是指高利轉貸所得報酬與應支付給金融機構貸款利息的差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如何認定高利轉貸罪的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