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分子已經着手實施犯罪,這是區分犯罪未遂與犯罪預備的根本標誌。(二)犯罪沒有得逞。(三)犯罪沒有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