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過當不一定構成過失犯罪。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獨立的罪名,對防衛過當應根據防衛人主觀上的罪過形式及客觀上造成的具體危害結果來確定罪名。從司法實踐來看,防衛過當行爲觸犯的罪名主要有(間接)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間接)故意傷害罪和過失致人重傷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