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服刑人員有什麼規定

我國《監獄法》規定,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在服刑的親屬或監護人按監獄規定的日期,持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的與服刑人員關係的介紹信,並持本人的身份證,即可到監獄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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